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610487231T(1-1)
法人代表: 孙 毅
生产地址: 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联系方式: 0559-3510155
生产经营范围: 真空镀膜、塑胶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生产和销售
自产的新型药品包装材料、精细化工产品等高新技
术产品
产品及规模: 彩印复合包装材料 45000吨
真空镀铝膜 6500吨
塑料软包装膜 24000吨
二、排污信息
1、污水
污染物种类 标准 排放总量(吨/年)
化学需氧量(COD): 500mg/L 3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00mg/L 15
悬浮物(SS): 400mg/L 2
氨氮(NH4): 无 0.5
PH值: 6-9 无
2、固废
污染物种类 年产生量 废物类别 处置单位
废包装袋 30吨 HW49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抹布手套 10吨 HW49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油墨及油墨残渣 40吨 HW12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包装桶 10吨 HW49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胶黏剂 10吨 HW13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废气
污染物种类 排放标准 主要成分
VOCs 120mg/m3 乙酸乙酯、正丙酯、丁酮
4、监测情况
污染物 监测方式 频率
污水 第三方机构 4次/年
废气 第三方机构 4次/年
噪声 第三方机构 4次/年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设备名称 运行情况 地点
1#溶剂回收装置 全年 药品包装制造部
2#溶剂回收装置 全年 彩印包装制造部
3#溶剂回收装置 全年 食品包装制造部
1#溶剂精馏装置 全年 溶剂精馏区
2#溶剂精馏装置 全年 溶剂精馏区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年产6000吨无菌包装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2、1000吨纳米抗菌复合软包装材料
3、年产2500吨激光全息防伪塑料复合膜、袋
4、6000吨防伪医药包装材料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3.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3.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l.3.4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
l.5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1 组织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部
(鲍祖本)
应急抢险组 综合协调组 医疗救助组 后勤保障组
(汪云峰 ) (舒建安) (郑朝辉) (吴旭峰)
2.2 主要职责
总指挥:督促检查公司的环境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演习工作计划、开展相关人员培训;落实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令。
应急抢险小组组长:事故发生后,迅速派出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配合专业抢险队伍进行工程抢险;尽快组织抢修厂内的重要设施。
综合协调小组组长:负责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承担与当地各职能管理部门的联系工作;进行事故经济评估、并对应急预案进行及时总结、完善;负责编制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医疗救助小组组长: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助、转移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厂区人员安全撤离现场;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610487231T(1-1)
法人代表: 孙 毅
生产地址: 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联系方式: 0559-3510155
生产经营范围: 真空镀膜、塑胶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生产和销售
自产的新型药品包装材料、精细化工产品等高新技
术产品
产品及规模: 彩印复合包装材料 45000吨
真空镀铝膜 6500吨
塑料软包装膜 24000吨
二、排污信息
1、污水
污染物种类 标准 排放总量(吨/年)
化学需氧量(COD): 500mg/L 3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00mg/L 15
悬浮物(SS): 400mg/L 2
氨氮(NH4): 无 0.5
PH值: 6-9 无
2、固废
污染物种类 年产生量 废物类别 处置单位
废包装袋 30吨 HW49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抹布手套 10吨 HW49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油墨及油墨残渣 40吨 HW12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包装桶 10吨 HW49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胶黏剂 10吨 HW13 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废气
污染物种类 排放标准 主要成分
VOCs 120mg/m3 乙酸乙酯、正丙酯、丁酮
4、监测情况
污染物 监测方式 频率
污水 第三方机构 4次/年
废气 第三方机构 4次/年
噪声 第三方机构 4次/年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设备名称 运行情况 地点
1#溶剂回收装置 全年 药品包装制造部
2#溶剂回收装置 全年 彩印包装制造部
3#溶剂回收装置 全年 食品包装制造部
1#溶剂精馏装置 全年 溶剂精馏区
2#溶剂精馏装置 全年 溶剂精馏区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年产6000吨无菌包装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2、1000吨纳米抗菌复合软包装材料
3、年产2500吨激光全息防伪塑料复合膜、袋
4、6000吨防伪医药包装材料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3.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3.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l.3.4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
l.5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1 组织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部
(鲍祖本)
应急抢险组 综合协调组 医疗救助组 后勤保障组
(汪云峰 ) (舒建安) (郑朝辉) (吴旭峰)
2.2 主要职责
总指挥:督促检查公司的环境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演习工作计划、开展相关人员培训;落实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令。
应急抢险小组组长:事故发生后,迅速派出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配合专业抢险队伍进行工程抢险;尽快组织抢修厂内的重要设施。
综合协调小组组长:负责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承担与当地各职能管理部门的联系工作;进行事故经济评估、并对应急预案进行及时总结、完善;负责编制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医疗救助小组组长: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助、转移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厂区人员安全撤离现场;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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